明志科大一名不願曝光的學生投訴,3月22日登入個人臉書帳號時,發現有同學發文表示,使用入口網站搜尋學校的電子郵件信箱網域mail2.mcut.edu.tw,搜尋結果會有多筆同學在學校網站線上填寫的個人履歷,包括姓名、電話、地址、電子郵件、生日、大頭照等資料遭洩露,他直呼,「太可怕了,網路上被迫公布個人資料。」
對此,明志科技大學圖書資訊處系統開發組組長劉錫斌說,在3月初至3月中請廠商測試校內媒合工作的系統功能,約200筆個人資料,不慎遭搜尋引擎取得資料連結路徑,廠商作業有疏失,自行發現後處理未完全,經學生反映,已完全刪除完畢,會要求廠商負責相關責任。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表示,校方委外廠商疏失致學生個資洩露,可歸責於校方,依法如不易或不能證明損害者,可請求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