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筆記/循環經濟,讓我們不被「暗殺」
2016-10-11
http://udn.com/news/story/7339/2015357
被廠商第一個「計畫性汰舊」的是燈泡,從愛迪生發明電燈不久,燈泡壽命已達一千小時,且很快突破二千五百小時,甚至五千小時,但長壽燈泡無法上巿,因為廠商無利可圖,所以業者聯合起來讓燈泡壽命限制在一千小時以內。這就是「電燈泡的陰謀」(http://2012bestinput.pts.org.tw/films_5.htm#no9),這部西班牙紀錄片,讓我們看清許多日用品如何像燈泡「預知死亡紀事」一樣被暗殺。
燈泡業不是賣燈泡,而是提供照明服務,它會研究更耐用的燈泡,而舊燈泡回收,也會更有效再利用;
車輛業不是賣車,是提供運輸服務,Ubike已讓我們不可或缺,
剛面世的WeMo電動機車租借、未來可望更普及的Ucar或WeCar,都可能讓我們使用更好的車,但不必養車。
「使用」,不必「擁有」,多輕鬆自由,產品更新快,廢棄物卻更少,這就是循環經濟的新商模之一。
台積電廢棄物回收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五,其中廢硫酸活化再利用,是兩百多位工程師研發兩年多的科技大突破,回收後的水可以賣,它是產業,是投資,有營收,而且利人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