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487481411266305&id=100000133808589&pnref=story
什麽是「第三方支付」:
首先,先了解第三方支付的定義。
第三方也者,指的是貨品或服務之買方、賣方以外的其他人。
譬如以第三方物流為例,
買方自己取貨搬回家叫第一方物流,
賣方替客送貨到家,稱為第二方物流。
如果賣方委託第三者 ( 貨運、快遞 ) 代為送貨給買方,稱為第三方物流。
另外,如果没有買方,没有賣方,
你只是在不同地方取自己存在帳户裡的錢,那不是支付,更没有第三方。
歷史上出現過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很多,信用狀 ( L/C ) 就是標準的第三方支付,而且曾經是 B2B 商業最重要的大額貿易支付工具,延續超過百年。
二十世紀中葉開始,世界先進國家消費者最普遍的第三方支付工具是信用卡,VISA、Master、JCB 合計有三十億以上的發卡數量。
目前仍然是世界上交易金額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在台灣其他常見的第三方支付,還有:
快遞貨到付款 (COD )、悠遊卡、支票、銀行本票等,不一而足。
台灣第三方支付的真相
七月 31, 13
http://www.circle.tw/trend/third-party-payment-in-taiwan.html
1. 1. 中國的第三方支付定義為:不管線上線下,只要買非直接付款給到賣家的戶頭(也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都算是中國的第三方支付。所以包含線上線下刷卡、電信帳單付款…等皆是。
2. 2. 線上支付行為(請注意,這裡就不包含線下的貨到付款),「媒介」最多的為支付寶。
但透過支付寶付款,買家喜歡的付款方式,目前50%是快捷支付(透過綁定的信用卡、銀行卡或銀行帳戶直接付款);
利用餘額支付者約佔支付寶使用者的30%。
但是透過簡單的比例換算,支付寶的餘額支付佔整體線上支付的15%。
大家想要的「第三方支付」在台灣早就有了,我暫且將他稱之為
『第三方支付保障型』
看起來『第三方支付保障型』已經滿足多數人的需求了啊?
那為什麼詹先生還是不滿意呢?因為詹先生所主要想要做的是『非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儲值型』(特別說明這邊講的是支付非自家平台產品的儲值支付)。
台灣一直都能作第三方支付保障型,從民國99年起都可以!
非金融機構要作第三方支付,可以不是銀行,一直都可以作,只是不能直接作儲值型。
第三方支付其中的一個價值就在於提供購物的保障,這也是第三方支付在信任不足以及銀行業不發達的購物環境及國家中受歡迎的原因。
但台灣部分平台多年以來一直不願介入買賣雙方交易糾紛問題,不願提供買方購物保障,
即使到了現在,就算有了「假第三方支付保障型」,你在特定拍賣平台如果遇到購物詐騙,你還得要到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三聯單及消費爭議申訴證明,才能夠取回款項。
相較於中國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是由購物平台直接介入且退款(當然我知道也不一定能退)來說,兩者對於消費者的保障高下立判,C2C平台本來就可以提供該有的購物保證,加上第三方支付只是保證上加保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