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支付寶在大陸一樣被銀行抵制,
後來成氣候了,銀行又歡迎與支付寶合作
銀行業不思做好創新與服務,一直靠傳統匯款手續費賺錢,
想想:
使用者從一個銀行轉帳到另外一個銀行,手續費為零,
那銀行不就賺不到手續費了嗎?
支付寶早期在銀行不支持下,
買家存錢到支付寶指定銀行帳戶,賣家也在支付寶指定銀行開戶,
從此支付寶提供記帳與保管金錢的服務,
不收買家手續費,買家有鑑賞期7天,
支付寶就有7天的利息,因為大陸人多,當每天透過支付寶
當第三方支付的人多了,交易多了,錢自然就多了,那利息就可觀了,
而支付寶還有免費7天的免息資金可利用
支付寶就靠此起家的
而要買賣雙方都在支付寶指定銀行開戶,
對用戶來說不方便,許多人並不想有許多的銀行帳戶,
若能將用戶銀行內的錢
(大陸銀聯卡,相當銀行的金融卡,早期Visa在大陸不流行,銀行帳戶有錢,就能用銀聯卡消費)
直接與支付寶綁定,如此用戶在電商買東西,只要銀行有錢就能付款,
賣方又不用擔心收不到錢.
想想:
銀行損失了多少手續費啊(以前可是躺著賺)
而繼支付寶後,更推出了餘額寶
用戶可將錢存到餘額寶帳戶,有近5%的利息,
本來小金額的錢,銀行用低利率的活期存款就吸收了,
餘額寶這麼一攪和,大家都把錢存入餘額寶
所以台灣的銀行為什麼要擋!
知道了吧!
那些退休的財務官員,在金融相關的基金會
每月50萬的薪資要養,
不然 手續費沒了;存款也不見了,
不擋哪養得起啊
看看新加坡怎麼做
所有金融限制退散!新加坡拼 Fintech,創業家不必再煩惱法規扯後腿
難怪
詹宏志暴怒:有政府如此,何需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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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台灣的銀行與大陸「支付業者」合作,幫台灣商家收錢,
這時候金管會又一點都不介意大陸的支付業者並不是「銀行」
目前台灣民眾在支付寶開立帳戶的已有三百萬人,根據立法委員許添財的資料,
去年台灣民眾「支付」的金額已經超過四百六十億,
誰知道原來金管會還沒「同意」呢?
預售型態如今仍健在,健身中心照樣「預收年費」,但按照規定,這些錢不能動用,
必須「全額信託」或「履約保證」,如果這樣,消費者為什麼會有損失,
金管會要管的正是業者有沒有依照規定保管「預備消費」,而不是儲值行為一律槍斃。
1998年PayPal提供服務至今已經15年,2004年支付寶提供服務已經9年,
我們的金管會2013年的現在「正要開始研究」,過去十五年你們在那裡?
過去九年你們在那裡?
依金管會腦筋不通的邏輯,這個管理架構的出路將變成:
「我們必須到大陸開公司,依大陸法規申請非金融業從事第三方支付的執照,
再來服務台灣消費者,那時候,金管會不但不會限制我們,
還會鼓勵台灣各家銀行全力來和我們合作…。」大陸有法可循,
台灣無路可出,這是台灣自我期許的進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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