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依據行政院98年2月19日核定之「2008年產業科技策略會議關鍵推動措施」,以ICT協助台灣傳統產業蛻變與躍升。
(二)行政院「中央政府98年施政方針」之輔導地方特色及群聚產業發展,加速中小企業升級轉型。
貳. 目的
以凝聚地方中小型企業生命力,發展新一代的台灣地方特色產業聚落,擁有高度的品牌認知,成熟的資訊科技應用能力,塑造台灣樂活生活圈典範,並培養具有開發製作文化創意產品及國際行銷的能力。
參. 輔導規範
一. 目標說明
輔導1,100家花蓮地方產業之微型/小型企業運用ICT蛻變加值及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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