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4日

勞委會中辦帶頭違反勞基法時薪不到50元

勞委會中辦帶頭違反勞基法時薪不到50元

國家考試網頁設計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今年開始依規定按照

「網頁設計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測科試時間配當表」

承辦考場需於7:30辦理應檢人報到,

8:00開始進行應檢人抽題等事宜,

一天辦理上午場及下午場,

直到下午16:20工作才能結束。

試場工作人員包含工作人員2名、

試務人員1名、服務人員2名,

試場工作需於監評人員及應考考生到場之前準備完畢,

所以應於7:30分前到場準備完成,

按規定10:50監評人員評分結束,

此時所有工作人員需處理成績彌封、

考場電腦軟硬體還原以及

燒錄備份該場次考生作答結果等事宜,

此諸多事項完成時間約為12:00

(工作約4個半小時)。

按規定12:30分開始接受應檢人報到,

又開始重複上午之流程,16:20檢討會結束,

工作人員開始進行下午場的所有復原及善後工作,

完成後約近下午5:30分。

工作時間長達9.5小時。

按勞委會中辦檢定經費編列規定,


工作人員僅可編列800元;

試務人員600元而服務人員工資則僅僅440元,

經按實際工作時數(9.5小時;超時)換算,

工作人員時薪約為84元,

試務人員約為63元而服務人員時薪僅46元。

  ┌勞委會中辦認為學校承辦人員,


利用上班時段支領工作費用,此規定甚為合理┘

,但是一般承辦單位(如機關、學校等),

為配合檢定試務,

檢定時間均會利用暑假期間及星期假日進行檢定試務,

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均因為

時薪過低而無意願承接此業務,

有關工作人員、試務人員及服務人員之費用

至少應按勞基法最低工資核算才合理。

  今年勞委會中辦推出齊頭式的時間配當表,


既不專業又不實務,倉促的實施且不採納各承辦單位之建議,

而且行文各機關、學校,

必需依照「網頁設計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測科試時間配當表」

強制執行,將行之多年各校均順利推行之檢定業務

弄得烏煙瘴氣,造成承辦單位承接意願低落,

不知居心何在。

  建議此專業的國家考試應需有建置完備之專業團隊


進行完整規畫實施,而不是業務輪調或兼職承辦人員負責辦理,

若國家經費不允許,

鑑請回歸由專業的職訓局接手辦理檢定業務,

既可節省國家公帑又可落實組織精簡。



ps:97年在校生收支預算表(空白表格)970429;文中所提的費用(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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