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6日

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頁設計丙級技術士快被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玩完了

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頁設計丙級技術士
快被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玩完了

最近勞委會中部辦公室將術科檢定增加了時間配當表;


要求各單位照表操課(如附件時間配當表),並列為查核的重點,


將承辦單位、考生、監評老師弄得人仰馬翻,怨聲載道,


再不檢討改進,相信會引起許多承辦學校不願承辦


而讓辛辛苦苦建立的丙級技術士一夕倒店。


根據各承辦單位的消息得知:

1. 某技術學院要被追繳20多萬

2. 某校應考同學公假的時間由2小時增加為3或4小時

3. 某承辦單位行文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是否能發監評延時費,
因此產生時間配當表

4. 為求齊頭式的平等而產生此時間配當表

5. 電腦軟體應用題本就為了此張時間配當表,全部重印(又要砍多少樹啊!)

6. 某監評7:30到承辦學校,學校電腦教室尚未開門(一般正常的學校導師7:30到校;行政人員8:00到校)


以應考生、承辦單位、監評老師、勞委會中部辦公室
四構面分析如下:



一‧應考生的權益誰來維護

1.電腦網頁設計職類訂在早上8:10開始考試;
電腦軟體應用職類早上8:20開始考試;
以前大約在早上9點後開始考試;學生提前一小時到考場,
按現在的時間配當表;提前1小時到,7點鐘就要到承辦學校;
一般正常的學校導師7:30到校;行政人員8:00到校,
所以承辦學校尚無老師在場時,若應考學生出事誰負責?



2.考生為了提早到1小時而減少1小時的睡眠時間。
若離承辦考場偏遠的考生,例如新竹到桃園約1小時,
請教考生要幾點起床,有沒有車可搭,為何都沒想到?



3.即測即評即發證,電腦網頁設計
早上考筆試(8:20-10:00;考試時間100分鐘)
下午術科考試(13:10-15:10; 考試時間120分鐘),
早上考完筆試再苦等3小時後才能考試。



4.應考生配合時間配當表增加請公假時數




二‧承辦單位辛苦誰人知





1. 以前只告知承辦單位考試多少時間,抽題多少時間,
報名多少時間,
由承辦單位根據現況自行訂定通知應考人員;
現在全部統一的時間配當表;
而此時間配當表應該是沒有專業及實務經驗的人所定,
所以承辦單位叫苦連天,聽說協調會時大家都有反應;
而勞委會中部辦公室還是一意孤行。



2. 勞委會中部辦公室限制承辦單位的核銷科目
愈來愈多且又追溯既往,造成承辦人員無意承辦。



3. 以往職訓局為了結合各校的資源來承辦檢定,
用彌補學校硬體維護費用的角度來吸引學校,
而承辦學校站在服務在校生的理念下而承接,
彼此達到雙贏的局面。
而今即測即評即發證的推行,各校已無法服務在校的學生,
而核銷限制又增多,當然更無承接的意願。



4. 以民間教育中心租電腦教室而言,一小時1千元很平常,
照時間配當表表定的時間收費一天8小時再加上服務人員費用,
一天收1萬元很正常;再加上軟體也要費用,
再加上去的話更貴;
所以考1天承辦單位收勞委會中部辦公室
額外1萬元的成本費也不為過,
考多少天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照理該給
承辦單位至少多少萬的教室成本費用,
又不需要檢具核銷。
所以承辦單位無法在教室的軟硬體
收到合理的維護成本費用補助,
其實都是在贊助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的檢定考試(隱藏性成本),
若再被追繳實在是”吃人夠夠”,
要是承辦單位的校長知道現在的勞委會中部辦公室
是如此的心態,
相信沒有一家會再願意承接了。



5. 改變學校正常的作息,承辦人員更要早到晚走外,
監評人員中場休息時間時(約3小時),
有禮的承辦人員又要招呼,更加重其工作量。




三‧監評人員專業不被尊重

1. 電腦網頁設計要監評人員7:30-8:00到學校開會;
考完試(8:10-10:10)後等到下午1:10分才開始考第2場;
以往9:30-11:30或9:45-11:45 考試,運行了3、4年都沒問題;
今年不知那個天才弄個時間配當表,早上考2小時休息3小時,
實在是把人才(監評人員)當奴才用,
尤其是電腦是提升效率的工具;
而其檢定考卻是如此無效率可言,正好形成強烈的對比。



2. 監評人員不發延時費只要規定下去即可,
卻要再佔用其時間,實在是沒效率可言;
建議承辦學校儘量以半天為單位邀請監評人員;
如此監評人員10點10分考試結束評分完畢後,
即可回單位辦公。


四‧勞委會中部辦公室顯得跋扈又不專業



1. 為了不發監評人員延時費,弄了一個
不知民間疾苦的時間配當表,
讓考生與監評人員、承辦單位當炮灰,跟著陪葬。



2. 為了證明自己很有事做不要被裁撤,
開始所有的事情簡單複雜化外
;到處稽核承辦單位,而勞委會中部辦公室
常常到承辦單位時學生已提前考完而無趣而返,
所以弄個時間配當表,方便自己查核。



3. 為了方便查核,每個監評人員給個號碼;
要承辦單位列印,若某一監評人員在每個考場都有監考,
所有承辦單位都會列印一張,
浪費紙張,為何不每個監評人員發個識別證,
不是可以少砍些樹木嗎?



4. 驟然實施時間配當表,協調會時又不接受承辦單位的反應,
害得大家受苦受累,做此決策的主管應該辭職下台以示負責。




結論



1. 各職類有其專業與差異,為了齊頭式的平等

而弄出個對大家皆不適用的時間配當表,

實在是突顯了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的思密不夠週延與實務。

2. 弄出一個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時間配當表,
考試時間共4小時(一場兩小時;兩場四小時),
監評人員卻要呆上至少8小時以上;
把一大堆的人才(監評人員)當奴才用

3. 以前的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是以服務的心態來整合學界資源;
現在是以做官又凡事管的心態在處理檢定業務,
馬政府上台,應該針對此單位好好教育一番。

4. 若對委外單位及監評人員不信任,乾脆接回來自己辦,
就可省掉一大堆的查核差旅與人事費用。

建議:

將勞委會中部辦公室裁撤
或將檢定工作交給更專業的勞委會職訓局來辦


附件:時間配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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