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5日

富豪在避稅天堂的理財手法,可分為境外信託、境外控股與境外投資三類

台灣12大富豪 運用海外租稅天堂

綜觀富豪在避稅天堂的理財手法,可分為境外信託、境外控股與境外投資三類。

手法一 境外信託

台灣第一大富豪、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與第三大富豪、頂新魏家四兄弟都是境外信託的使用者。

ICIJ資料庫與頂益控股年報顯示,頂新魏家的持股架構有五層,最上層就是四個信託,魏家把股票信託給HSBC國際信託公司。

一位會計師分析,這樣的信託架構,可以確保股票雖然由家族成員分散持有,但大家都信託了,就不會發生股東會投票時,家族成員意見不和,強奪經營權的問題。

類似的架構,旺旺蔡家也有。不過,蔡衍明否認ICIJ資料庫顯示的信託與公司為其所有。

為什麼富豪喜歡境外信託?保得利信譽通總經理黃文鴻解釋,主因是台灣的法律限制多,較沒彈性,能設定信託的商品非常有限,因而這些在海外擁有大筆資產的富豪,選擇對他們最有利的國家設信託。

例如,台灣信託法規定,如果委託人想更改給受益人的資產或受益條件,得要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和監察人都同意才能變更。但境外信託就不必那麼麻煩,有些情況下委託人(設立人)想改即可。

「很多時候,這就是設立人想要的,」黃文鴻說:「設立人覺得這是他的權利,程序愈簡單愈有彈性愈好。」

從避稅效果來看,魏家與蔡家都是用境外信託,控股香港上市的股票,本來就是海外來源所得,避稅的效果有限。

手法二 境外控股

但在ICIJ資料庫中,也出現富豪透過避稅天堂的控股公司,回頭掌握台灣股票或資產的例子。

台灣第一世家——辜家,是IC IJ資料庫裡的大戶,總計至少十位辜家親屬擁有海外資產。

開啟台灣有線電視賣給私募基金濫觴的中嘉釋股案,背後就有一段複雜的牽扯。

「當初會把股權架到海外,絕對不是為了避稅,而是為了借錢、引資,」一位熟悉內情的和信家族人士強調。
他指出,現在很賺錢的有線電視系統,在十年前其實並不賺錢。已逝的和信辜家長子辜啟允,○一年為了整併國內的有線電視系統,向民間借了不少錢,現金流不足,負債高,跟銀行借錢借不到。

為了跟國外銀行借錢並吸引國外投資人,辜啟允請妹婿張安平重新設計整個控股架構,終於找澳洲媒體大亨梅鐸合資。「對梅鐸而言,他對英屬維京群島的法規熟悉度,遠遠勝過台灣,」他說。

○六年,和信辜家與中信辜家因為缺錢,將中嘉以六五○億元賣給凱擘。「能夠賣到那個價錢,是早年想不到的,」這位了解內情的商界人士強調。

儘管並非為了避稅,但據指出,辜啟允當年遺產稅,並未向國稅局申報這些海外持股與負債。

了解辜啟允財務情況的辜家人強調,這筆錢償還負債後,剩的不多,應該沒有遺產稅的問題。

不論任何原因,把財產留在海外,辜家的例子凸顯,一旦財產移往避稅天堂,國稅局就難以追查。境外天堂已然成為台灣個人稅制最大的漏洞。

台資變外資,稅差多少?台灣的綜合所得稅向來只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稅,直到二○一○年最低稅負制才將海外所得納入。

一位會計師舉實例設算,大股東如果本人持有國內上市公司的股票,每年分股利,個人所得稅率四○%跑不掉。

但如果在台灣設控股公司,股利變成控股公司的所得,稅率最高只剩一七%。壞處是,最終控股公司還是得把獲利分給大股東,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四○%還是跑不掉。

而一旦大股東把股權、基金或不動產通通登記在境外海外公司,這些錢就搖身一變為海外來源所得。根據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一百萬元以上加上國內所得,年收入超過六百六十萬元才需要繳稅,稅率減半到二○%。

如果這些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東直接設為子女,連一○%的贈予稅都免了。

如果沒有急用,錢可以存在境外公司所開的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帳戶中,利息不用課稅。

這個境外公司如果開戶在香港或新加坡,運用就更自由了,匯出匯入都沒有預扣稅的問題。只要每年匯回台灣金額不超過六百六十萬元,就扣不到稅。

後門愈開愈大,社會愈兩極化

有錢人總要過日子吧?錢都放海外,他們在台灣怎麼過活?這位長期目睹富豪節稅理財的會計師點明,「你難道不知道有海外信用卡嗎?他可以用境外帳戶扣繳。」

這些避稅漏洞,正隨著台灣拚經濟的F股制度、OBU法規,和即將設立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後門愈開愈大。

由於台灣沒有「實質營業處所」與「外國受控公司」的新法規,一旦企業搖身變為F股的外資企業,即使這個企業明明董事會都在台灣開、業務都在台灣做、董事長是台灣人,他立刻就變成外資企業。大股東股利的最高稅率馬上由四○%折半。F股公司發給員工的薪水、董監酬勞也全是海外來源所得,稅率一樣折半。

「我們哪個人不是每天辛苦賺錢?一毛稅金都跑不掉。這些每天和我們一樣,到台北某個辦公大樓上班的台灣人,只因為他們是在『境外公司』上班,收入都是『境外所得』,年收入不超過六百六十萬元就不必繳任何稅。你能不生氣嗎?」一位會計師氣憤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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