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4日

Uber退出台灣 李開復三點看法夠中肯

Uber退出台灣 李開復三點看法夠中肯

20170203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203003245-260412

李開復稍早之前在個人Facebook貼文,針對Uber宣布退出台灣一事,提出三點看法(全文如下):

1Uber/Lyft/Didi/Grab/Ola/GoJak 代表的共享經濟不只是「另一種計程車」,而包括了:未來出行的趨勢(加上電動車、自動駕駛)、未來交通的創新(共享無人駕駛自動接送,大部分人不用買車了;大部分車只要載一個人,馬路交通規則都會改變)、新的工作方式(司機可以用閒置時間增加收入)、更精確的搭配帶來的方便+經濟效益+安全、從乘客到送餐送貨會讓影響力從出行到物流貨運,還有人工智慧大數據的後台更是最大的革命。以上每項每個國家推動科技進步的重要步驟。不一定要Uber來做,但是如果徹底錯過這次革命,那肯定會阻礙社會經濟的進步。

2Uber退出台灣以後,應該很難再歸來。而且,其他重要科技公司也可能會對於進入台灣有所顧慮。這又會進一步造成台灣網民對先進科技的脫軌(如今天,美國和中國大陸的網民對網絡的方便和應用,已經遠超台灣用戶了)。這脫軌又會導致科技創新的土壤無法孵化出世界一流的公司。台灣已經錯過軟體、Internet、移動互聯網、社交網路,現在又加上共享經濟。再下面怎麼辦呢?

3)是Uber不守規矩、不肯妥協?是政府部門太強硬?還是計程車行業官商勾結?這我無從得知。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絕大多數的國家,無論經過協商或默許,是歡迎Uber/Lyft/Didi/Grab/Ola/GoJak的,只有少數是不允許的。所以我認為根據全球先例,一個有彈性的政府是可以談出結果的。而且,即便Uber太強硬或固執,為了讓共享經濟不至於倒退,可以先和Uber妥協容忍,再鼓勵其它的公司進來,或者支持一個本土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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